為提升國家資通安全科技能力、推動資通安全科技研發及應用,特設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(以下簡稱本院),行政院核定本院設置條例於1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,監督機關為數位發展部。
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簡介
一、研發資通安全科技,推動資通安全技術應用、移轉、產學服務及國際交流合作。 二、協助規劃及推動國家資通安全防護機制。 三、協助政府機關(構)及關鍵基礎設施重大資通安全事件應變處置。 四、協助規劃及支援國家關鍵基礎設施之資通安全防護。 五、協助規劃及培育資通安全專業人才;推廣全民資通安全意識。 六、支援具有特殊敏感性之政府機關(構)資通安全防護工作。 七、支援產業資通安全重大發展及法規推動之需求。 八、其他與資通安全科技相關之業務。